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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感于交通整治

1999-03-02 来源:生活时报 刘勇 我有话说

据《生活时报》报道,新一轮的交通秩序整顿工作自2月23日起已在全市铺开。

笔者以为,每年在全市开展阶段性的交通整治是很有必要的。隔一段时间就敲敲警钟,集中治理一次,是促使交通秩序好转的有效措施。为保证整顿效果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了“三个结合”(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,主要大街整治与一般街道整治相结合,专项整顿与路口日常管理相结合),笔者表示赞同。除此之外,是否还应当做到这样几个结合:

一是做到整治处罚与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。有些单位、人员的违章属于明知故犯、屡纠屡犯,应当对其课以罚款予以惩戒,但也有些违章确是因为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而发生的。因此,希望在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上也能推出力度较大的举措,让交通法规日益深入人心,敦促大家自觉遵守它。这也可以叫做“两手抓”吧。

二是做到常规检查与运用高科技手段检查相结合。常规检查存在许多缺陷,比如占用警力较多、在时间上容易留空白点、执法尺度上随意性较强、对违章事实有异议而易出现争执、因纠正违章而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等等。所以,宜在整治过程中引进高科技检测手段,提高工作效率。

三是做到执法整治与接受监督、改进工作相结合。报载,崇文区公安交管大队近日采取走访、开座谈会等形式向街道办事处、警风警纪监督员及辖区重点单位广泛征求意见。这种作法对于改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、增进相互理解、督促管理者以身作则、集思广益抓好交通管理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,值得借鉴。

交通整顿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,为建立与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,还需要我们常年不懈地付出努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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